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多元共治及其機制建構
【摘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是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面向,也是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的應有之義。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治理在治理主體、治理方式、治理機制和治理目標上均呈現復合性特征,決定其需要采取多元共治模式。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多元共治以"生活垃圾分類行為"為治理對象,以參與、協同和法治為構成要素,以實現治理裁量權和收益權共享為價值旨歸。由于受管制型環境治理模式的影響,當前我國政府主導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治理在實踐中存在治理主體權責不清、治理規則單一、治理信息公開和反饋不足等問題。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治理現代化和法治化為目標,通過明晰治理主體權責邊界、拓展共治規則和運用共識性規則、構建交互式參與機制、完善治理信息公開和反饋機制等方式,可以有效矯治上述問題,實現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多元主體協同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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